根据《湖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》、《湖北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》和2004年省、市民政工作会议的具体要求,为了切实加强和完善我区低保工作制度,全面推进我区低保规范化管理,建立健全良好的动态管理的工作机制,特制定如下方案。
一、目标任务
按照《湖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规范化管理考核(评分)标准》的要求,动员各方面力量,利用社区现有资源,上下联动,集中精力,抓紧时间,按照高标准、高档次、规范化的动态管理要求,努力把我区低保工作建设成为组织落实、制度完善、管理有序、档案规范、群众满意的新型运行机制,确保全区居民中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权利,为促进东西湖区的经济发展,创造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。
二、工作内容
(一)建立健全组织
1、街道、办事处、园区设立低保管理办公室,社会事务办主任兼任主任,同时成立5—7人低保评审委员会,负责低保资格审查工作。
2、社区建立居委会主任负总责、同时确立一名社区干部相对稳定具体负责低保工作的责任机制,并成立5—9人的社区低保评议小组,对新增或调整的低保对象进行民主评议。
(二)完善基础设施
1、街道、办事处、园区低保管理办公室应有牌子,有办公桌,有椅子,有电话,各种制度上墙公开(可以和社会事务办合署办公);
2、社区建立低保服务站,做到有牌子、有桌子、有椅子(可以和社区合署办公);
3、社区设置一块固定低保公示栏;
4、街(办事处、园区)和社区配备有专用的低保档案柜。
(三)制定完善的制度
1、社区低保民主评议制度;
2、街道、办事处、园区低保民主评审制度;
3、低保对象分类管理制度;
4、低保对象公示制度;
5、低保对象续保登记制度;
6、低保对象参加公益劳动制度;
(四)健全档案管理资料
低保个人档案包括:1、户主申请;2、家庭成员户口复印件;3、申请审批表;4、入户调查表;5、家庭成员收入证明;6、个人情况相关证明;7、第三类对象每季度的续保申请书(社区存档);8、入户复核资料(社区存档)。
社区综合档案包括:1、低保政策法规、文件;2、公示资料,召开低保民主评议的会议记录;3、申请低保待遇登记簿;4、低保待遇调整登记簿;5、低保资金发放花名册;6、低保对象续保申请登记表;7、低保对象参加公益劳动记录本。
街道、办事处、园区综合档案包括:1、低保的政策、法规、文件;2、低保的请示、报告、批文;3、有关统计表、汇总表;4、提高、降低和取消低保待遇登记簿;5、发放花名册。
三、实施步骤
实施全区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共分四个阶段进行。
第一阶段 4月1日至 4月5 日 ,为建章建制、落实组织阶段。需要开展的工作有:
1、社区低保工作制度上墙
上墙公示内容:①社区居委会及低保专干工作职责;②低保办理程序;③低保工作制度;④服务对象的权利和义务;⑤低保档案管理制度;⑥社区低保评议小组名单。
街道、办事处、园区比照以上内容,制定相关制度并上墙。
2、建立社区低保公示栏,公示低保对象。
①设置地点要求:人群集中、方便管理、能防风防雨并能长期保存;
②公示栏的规格式样:根据对象多少制做,在固定位置便于更换内容为宜;
③公示内容:新增(或调整)对象,按规定时间和内容进行三榜公示;对享受续保对象进行常年公示,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、家庭人口、住址、家庭月收入、月保障标准等五项。
3、街道、办事处、园区成立低保评审委员会,社区居委会成立低保评议小组,分别负责低保对象新增或调整资格的评审和评议工作。
第二阶段 4月6 日至5月5 日,街道、办事处、园区、社区入户调查阶段。需要开展的工作有:
1、成立入户调查工作专班。由分管领导、社会事务办主任亲自挂帅,组织财政所、派出所、司法所等相关单位的人员,在社区居委会干部配合下,对社区内低保户逐一入户调查。
2、入户调查要求。入户调查需要2人以上工作人员,针对《入户调查表》所列项目进行认真复核,重点审查享受人口数、家庭成员就业及收入情况,并填写《入户调查表》。同时按照低保档案规范管理要求,健全资料,缺一补一。
3、在此期间,因地址不详而低保工作人员未能入户复查的低保户,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主动到户口所在的社区居委会,配合管理机关的入户复查,否则,低保管理机关暂停其低保金发放。
4、对经调查需要提标或新增的低保对象,经个人申请,社区低保入户调查核实,社区低保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通过后,按规定的程序向上申报审批。对降低和取消低保待遇的,也应由低保民主评议或评审小组来决定。
第三阶段 5月6日至 5月15日,为分类建档阶段。调查结束后,在档案管理上,第一,低保个人档案实行一户一档,进行三类归档,为今后分类管理、定期入户工作打下基础。第一类为长期保障对象,主要是孤寡呆残的“三无对象”,采用绿色标签标识;第二类相对稳定的保障对象,主要指就业、收入比较清楚,变化不大的对象,采用黄色标签标识;第三类是不稳定的保障对象,主要是指明显存在隐性收入、就业易变动的对象,采用红色标签标识。第二,根据续保对象特殊情况或身份进行属别分类,为今后分类施保做准备,代号标识如下:
代号1:家中有大病或重残的需要常年吃药治疗的;
代号2:子女上公立学校且学校明显超过家庭负担的;
代号3:夫妻双无业且要供养70岁以上无收入老人的;
代号4:家庭成员有企业军转干部或优抚对象的;
代号5:五保对象享受低保的。
第四阶段 5月16日至9月30日,为检查验收阶段。在各街道、办事处、园区进行自查的基础上,报请区民政局检查验收,按《东西湖区实施街(办事处、园区)低保规范化管理考核细则》和《东西湖区实施社区低保规范化管理考核细则》进行考核,发现问题和不足,及时进行整改。并将考核情况列入年度考核范畴。
四、落实措施和要求
1、提高认识、加强领导。这次全区推行低保规范化管理,是执行省、市关于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会议精神,是全省、全市的大趋势,同时也是我区低保制度自身完善的需要,是解决当前低保工作存在一些问题的需要。各单位要站在关注弱势群体、实践“三个代表”的高度上,成立专班,指定专人负责,认真将这项工作做好做实,为全区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贡献。
2、入户调查,上下配合。不论是新增或调整低保对象,还是在全区推开低保规范化管理的过程中,区、街(办事处、园区)、社区在进行入户调查时,要互相配合,相互监督,上下一致,共同将低保对象的家庭情况和收入核查清楚,严格把好我区低保进出关口。区低保中心随时将深入街(办事处、园区)和社区,指导和配合街(办事处、园区)的入户复查,社区居委会不得以任何借口,拒绝配合上级机关入户复查和指导抽查。低保对象应主动配合低保工作人员的随时入户调查、核实,否则,低保管理机关可以停发其低保金。
3、明确责任、各司其责。低保工作责任在坚持 “谁入户、谁调查、谁签字、谁审核、谁负责”制度的基础上,做到一级对一级负责,各司其责。社区居委会入户调查人要对申请户的住址、人口、家庭成员就业及收入、致贫原因等情况调查清楚,填写入户调查表,并将以上调查情况如实向社区低保评议小组汇报,对其负责。街(办事处、园区)入户复核人对《入户调查表》所列项目进行认真复核,将复核情况如实向街(办事处、园区)低保评审委员会汇报,并对其负责。街、社区审核签字人分别为街(办事处、园区)社会事务办主任、社区居委会主任,主要负责对申报对象的评审、评议和张榜公示,对低保对象准备性负有把关责任。
4、检查指导、加强督办。采取抽查和检查,是加强低保督办的重要手段之一,在今年下半年,我们将重点做好的三项工作:一是区民政局将会同财政、审计、纪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,对街(办事处、园区)和社区低保规范化管理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办,检查情况通报全区;二是召开一次经验交流会,树立典型,推广先进经验,相互学习,相互促进;三是迎接省、市对我区低保规范化管理的检查验收。